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将《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倍增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倍增若干措施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