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开展山西省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佳村”评选工作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2〕32号)要求,在县级推荐、市级初选的基础上,经省级复核、网上公示,决定评定“大同市云冈区杨家窑村”等10个村为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佳村”,“太原市清徐县陈家庄村”等55个村为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
各地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多渠道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要持续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工作成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提升基层农经队伍能力。要继续选树推广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十佳村”和“先进村”的好做法好经验,打造特色鲜明、经营多元、管理规范、治理完善的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示范带动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