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我们制定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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