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11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通知》(晋农办种业函〔2023〕13号)要求,经对申请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审核评估,现确定第一批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6个(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第一批)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