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23〕1号),大同市平城区森海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2个农民合作社被评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按照《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在各市监测审核基础上,太原市古交市德盛全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208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审定合格,602个监测不合格的农民合作社被取消省级示范社资格。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内部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持续强化规范提升。要践行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要坚持依法运营,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国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做优做强。要宣传推广国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让广大农民合作社学习身边榜样,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附件:1山西省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2.山西省2022年监测合格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3取消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名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