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2023版)><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3版)>的通知》(疫控综〔2023〕49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规模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21〕21号)《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通知》(晋疫控发〔2023〕14号)文件要求,我厅对申报养殖场组织开展了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工作,经材料审核、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实验室抽样检测,现确定2023年第一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6个(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