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7号公布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规定和相关管理要求,经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审查和远程视频考核评审,现公告如下:

夏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28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省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单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