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规定,我厅在2020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或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清理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