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农业农村部安委会关于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关部署,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省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山西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排查,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附件:《山西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4日


相关解读:《山西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