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1-4666328

附件:山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