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2010年印发的《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评价管理办法》(晋农产组字〔2010〕1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山西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