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山西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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