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项规定,经审查,灵石县凯烽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提出的注销山西省肥料正式登记证申请,证书编号为:晋农肥(2018)准字13325符合法定情形,现予以注销。并将《山西省肥料正式登记证》收回。

  特此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