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审查,现对太原服务三农培训学校等50个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各培训机构持有的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存续期间,应当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年度备案表》(表格下载: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在线办事”栏),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备案,连续两年未按时备案,限期整改仍拒不报送的,审批机关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拖拉机培训机构审查备案名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