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垦渔发〔2020〕243号)要求,在个人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审查的基础上,经我厅对全省第一批拟确认的渔业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和公示,确认李计生等215人具备第一批渔业官方兽医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市、县(区、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渔业官方兽医的管理指导,支持渔业官方兽医依法依规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