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确保封闭示范片县县全覆盖,经研究,决定申报遴选第三批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和封闭示范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创建条件:

    1.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出台有机旱作农业实施意见或发展规划,有创建积极性;农业部门具备开展创建的基本条件和技术力量。

    2.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基础较好、主导产业明确、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推广前景。

3.“三品一标”认证率较高,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公共品牌和功能农产品品牌。

4.突出杂粮、果菜、中药材重点生产区域,兼顾粮食等大宗作物。

(二)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片创建条件:

1.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有创建积极性,且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服务手段,并具有示范创建工作基础。

2.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单元,有一定规模的连片种植面积。

3.示范片要符合“四有要求”(有稳定区域、有成熟技术、有生产标准、有注册品牌)。

4.突出杂粮、果菜、中药材产业,兼顾粮食等大宗作物。

二、申报数量

1.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1个:除长治市、朔州市外,其它9个市根据条件自主申报,今年已经申报的市不再递交材料。

2.为确保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片县县全覆盖,没有申报过示范片的县,每县可以申报一个。

    三、推荐程序

1.示范市创建各市以政府文件申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2.封闭示范片创建以县为单位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进行材料及现场审查,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3.省级公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统一在网站公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要高度重视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圆满完成。申报材料包括创建主体、实施区域、创建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及保障措施等方面。

2.确保质量。创建示范市要坚持整建制推进,既有推广的有机旱作技术,又有带动的特色产业发展。创建封闭示范片申报要突出严格标准封闭示范,引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防止降低创建标准。

3.严格时限。抓紧时间做好示范县和示范片的申报推荐工作。示范市创建要以政府文件申报,申报材料务于6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各市推荐示范片以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申报,申报材料务于6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逾期没有报送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杨艳芳

联系电话:8235019

    箱:sxzzy331@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