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县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始终把农情灾情信息报送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准确把握生产形势,及时调度农情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服务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农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快构建高效规范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农情灾情信息是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有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的重要依据,及时掌握农情灾情是各级农业部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是组织推动农业生产、有序推进“三农”工作的基础。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情灾情信息报送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了解掌握农业生产动态和农业灾害发生情况。要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情队伍建设,改善农情工作条件,完善信息报送体系,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农情灾情信息。  

      二、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分工明确、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对重大农情、突发灾害信息上报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研判、亲自把关。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坚持不懈抓好每一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督促农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高效开展。对于农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延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省厅将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三、突出信息报送的重点。农情灾情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信息报送要在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确保重点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当前要把群众关注、社会敏感、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的灾情作为信息报送的重点。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每年局部地区都有严重灾害发生。要高度关注暴雨洪涝、干旱、大风、冰雹、雷电、雪灾、冻害、霜冻、连阴雨、干热风等灾害天气过程,及时报告农业灾害发生情况。  

      四、切实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效率。随着现代传媒的发展,对农业灾情信息上报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稍有疏忽就会慢于媒体和网络反应,造成信息滞后、工作被动。为此,灾害发生后,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反应,及时上报情况,按照初报、续报和核报的程序分步逐级报告,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农业部门。农业灾害发生后各地要及时报告灾情,包括灾害种类、发生地点。在灾情稳定或灾害结束前,要跟踪发展动态并随时报告重要进展情况。灾情稳定或灾害结束后,要报告灾害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发生过程、特点,受灾大体范围和主要作物,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灾情稳定或灾害结束后24个小时内,各市要向省厅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包括灾害发生过程,主要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以及绝收面积,能基本反映灾害的全面情况。  

  五、注重广泛收集掌握信息。将农情灾情作为舆情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资源,及时发现媒体上传播的灾情信息并且跟踪核实。发挥12316专家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通过广大群众与专家农技人员的互动,收集一线情况,了解生产动态,为群众答疑解难,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和种植大户工作在一线、掌握情况及时的优势,鼓励他们对当地发生的重要农情灾情及时反映。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拓宽信息收集渠道,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  

  六、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置,争取工作主动。要及时报告灾害发生情况,做到初报迅捷、续报及时、核报准确,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工作时间报厅种植业处和厅值班室,非工作时间报厅值班室。种植业处电话(传真):0351-8235024,厅值班室电话(传真):0351-4124064。种植业处邮箱:sxzzy331@163.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