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果业局,省直管县农委、畜牧兽医局、果业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任务分工的通知》,现下达由省农业厅实施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补贴资金12860万元和年初预算安排的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出口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元,政策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山西“农谷”建设资金3000万元、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资金30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资金1000万元、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奖补资金800、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资金2000万元、中央财政退耕还草工程资金3060万元。并就各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随文印发,请各市接文后,要按照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尽快将资金安排下达,并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省农业厅《关于修订完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农财发〔2017〕47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资金核算要真实、完整,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后,将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农业厅有关业务处、站,由省农业厅有关业务处、站汇总后分别报省农业厅。
附件:1.2017年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山西“农谷”)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计划
2.2017年强农惠农补贴政策(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计划
3.2017年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计划
4.2017年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计划
5.2017年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信息进村入户)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计划
7.2017年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出口基地建设)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计划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