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有关县财政局、农委、畜牧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农业厅决定对2011年中央财政扶持的现代农业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与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此次绩效考评与工作考核的对象是中央财政支持的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市、区)。

  二、考评步骤

  (一)县级自评。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山西省财政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晋财农〔2011〕285号)》和此次印发的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4)及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绩效考评和考核工作,并填写有关表格,进行量化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各市财政、农业(畜牧)部门要对项目自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项目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市级考评。市级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项目县进行全面绩效考评和考核,并形成市级考评报告。根据考评考核结果,对所有项目县进行排队,考核和考评结果作为2012年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省级抽查和总评。从3月上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将分组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县抽查,对市级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做好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项目绩效考评与考核工作是检验项目实施成效的重要手段,有关市、项目县财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财政、农业部门要有一位领导牵头,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项目考评和考核工作。

  (二)科学考评,规范操作。在考评考核工作中,市、县有关部门要对照方案,准确把握政策内涵,高标准、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各方面的情况做出准确评价。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方式,完善程序和办法,保证考评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三)逐项落实,注重实效。各市、县要对照绩效考评与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逐项落实,逐条梳理,尽快完善资料。要真正用好考评结果,通过此次绩效考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对自评、复评中发现的问题仔细研究并及时整改。同时,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附件:1.山西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

        2.2011年中央财政扶持现代农业肉牛肉羊建设项目考核评分表

         3.2011年中央财政扶持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项目考核评分表

        4.2011年中央财政扶持现代农业设施蔬菜规模连片种植小区项目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