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政法字[2016]166号)要求,为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8月份,全省继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 活动。现就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 2020年)》(简称《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宣传活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全省农业系统依法行政,促进机关及工作人员恪守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保障我省“三农”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宣传主题  

      各市农业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厅中心工作和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宣传活动,其活动主题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农业法治建设”。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文件精神。  

      (二)宣传《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措施。  

      (三)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探索、创新情况。  

      (五)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在开展农业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  

      (六)宣传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管理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度农业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农业、畜牧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好本单位“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及宣传内容和方式,明确活动时限、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网络、移动终端等平台,开展《实施纲要》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农业干部职工的良好社会形象,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社会氛围。活动期间,省厅要通过组织一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各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对宣传活动的情况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进展新成效进行重点宣传。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探索创新思路办法,推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深入化、常态化。各市农业、畜牧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省厅法规处。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