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印发<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普法办〔2017〕2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厅“七五”普法工作,现就我厅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全厅公务员、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
二、学习、模拟及正式考试安排
(一)集中学习阶段(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底)
学员登录“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网络平台(法宣在线网址:www.faxuan.net)进行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十二部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相关教学视频、考试题库等。
(二)模拟考试阶段(11月24日至11月28日)
从11月24日早9:00时起至11月28日17:00时止平台开放模拟考试环节。参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可进行三次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模拟考试结束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员帐号,查询本单位模拟考试报表,掌握本单位参考情况,将结果统计表送交法规处。
(三)正式考试阶段(11月30日至12月7日)
考试时间从11月30日0:00时起至12月7日24:00时止。考试时系统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50道题作为考题,题型分单项、多项和判断,题型比例为25:10:15,每题分值为2分,总分100分,考试满60分即为合格。考试时长为90分钟。我厅参考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好自己的考试时间,每人有三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成绩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成绩合格者,系统自动生成考试合格证书,可下载证书,作为学法档案存档。成绩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果运用
根据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强化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晋普法办(2016)33号)要求,参考人员的参考情况及考试成绩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评价单位和个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评分依据,同时作为干部选任、评优的重要参考。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