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局(中心) 

   为准确掌握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及农资打假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市、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2016年农业执法统计报表、农资打假报表及执法信息报送工作顺利完成,现就2016年执法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各畜牧综合执法支(大)队以及畜牧系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

  在上年度报送从事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了侵犯地理标志及侵犯农业新品种权栏。

  二、整合报表格式

  将原《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与《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表》合并,整合形成《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该表中“立案查处”栏(粗线框内)为月报内容,除该栏之外为季报内容。其余表式及报送方式不变。

  三、报送时间

  2016年农业执法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及年报表四类。各市要严格按照《2016全省农业执法统计表报送时间表》(附件1)要求,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

  三、报送方式及渠道

  各市报表及报表分析材料须经执法队长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报送时将纸质报表邮寄省厅,将电子报表文档同时发送省厅法规处邮箱。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农业执法统计报表、执法信息直接反映当地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工作、执法对象状况及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对农业执法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确保全年农业执法报表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审查,保证执法报表数据准确。各地要认真填写农业执法统计报表数据,编制报表要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欺报瞒报。要严把报表质量关,要对报表中数据、表间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对偏差较大的数据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对有疑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及时核实,保证数据准确反映当地执法工作。

  (三)严格考核,及时报送执法统计报表。省厅要对各市报表报送时间、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报送的执法信息及采用量进行认真登记,将作为对各市农业综合执法、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农资打假报表、农业综合执法统计报表及执法信息报送工作不得力,存在欺报、瞒报甚至不报以及统计数据质量较差、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省厅要将有关情况反馈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2016全省农业执法统计表报送时间表

  2.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情况统计表

  3.“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4.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5.大案要案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

  6.上半年各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汇总表

  7.各市县农业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明细表

  8.全年各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