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委(农业局)、畜牧局(中心):
2011年,全省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在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不断规范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业法制宣传、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业执法“绿剑”行动,为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行为规范、廉洁奉公”的先进单位。
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进一步激发各级农业、畜牧部门争先创优,做好农业法制工作的积极性,省农业厅决定,对在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中均表现突出的运城市农业委员会等6家单位,授予“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在农业综合执法统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晋中市农业委员会等4家单位授予“农业综合执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在农业执法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朔州市农业委员会等3家单位,授予“农业综合执法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在2010年命名的临猗县等8家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继续保留“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对今年申报并经省厅检查验收的乡宁县等14家县级农业、畜牧综合执法大队,授予“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全省农业法制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工作,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全省农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省农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名单 2.农业综合执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3.农业综合执法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4.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