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山西省农业厅2018年度培训计划》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为切实做好全厅2018年度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管理,保障重点。2018年度培训经费实行全厅总体统筹,计划管理,重点保障省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1号)、省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明确的重点业务工作,推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开局起步。年度培训计划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的,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全厅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培训主办单位要精心制定培训方案,着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专业化农业干部队伍,突出问题导向,精准设置教学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同时,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培训班组织者应根据培训的主题内容,采取试卷、论文、实践操作等方式,组织开展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基本能力专业化水平测评,对测评结果分析评判。培训结束后,将测评试卷(样卷)、论文集、实践操作影像资料、分析报告等汇总留存在各单位“三基”建设资料中,测评打分表交厅人事劳资处备案。
三、严守纪律,从严管理。各主办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严格培训要求,加强学风建设。要严格执行《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农业厅培训费管理内部控制办法(试行)》规定,严明财务纪律,严控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单位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将培训通知文件、与第三方签订的培训合同(省外培训要签订)、学员手册、每半天一次的签到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报人事劳资处审核,并将资料归档留存。
各处(站)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培训工作总结报厅人事劳资处和厅财务处。
联 系 人:申宇飞
联系电话:8235207
电子邮箱:nytrsc226@163.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