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安排,现将我厅201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厅属各事业单位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625号)中“除个别经批准实行职称评聘分开的单位外,今后事业单位没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时间、程序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学历、任现职年限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农业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4年以上者(2012年底前聘任助理者)。
2、年度考核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能对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工作,编写专业教材资料和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资料至少1万字;或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规划或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总结,形成调研报告。
编写的资料、计划、规划、调研报告至少有2项,并经厅领导和本单位认可。
②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主持开展科技实践和群众性科技推广活动,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获一定层次的科技奖励。
4、三次公示
根据省农业厅晋农人发[2011]62号《关于严格职称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单位对人员岗位职数、申报评审程序、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拟推荐人员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单位出具公示证明。未进行三次公示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
5、其它说明
①不具备规定学历者,除要求符合以上学术水平与业绩能力外,还须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项目的前5名完成人,同时在任现职期间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②根据现岗位履职需要,具有相应工种高级工资格,并符合相应专业申报评价条件者,可申报评价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即:要求任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工满4年,且学历为本专业本科以上者,并符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者,可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
(二)申报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学历
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学历。
2、年度考核
申报农业系列初级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学术水平与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参与开展科技实践和群众性科技推广活动,参与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获一定层次的科技奖励。
②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总结,形成调研报告。至少有一项工作计划、规划和调研报告得到厅领导和本单位的认可,并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③能对农艺(畜牧、兽医)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技术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工作,自主编写专业教材资料1万字以上。
4、三次公示
根据省农业厅晋农人发[2011]62号《关于严格职称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单位对人员岗位职数、申报评审程序、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拟推荐人员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单位出具公示证明。未进行三次公示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报送的材料要求
规范、清晰、齐全,手续要完备。凡申报者均须提供单位的推荐函及进行三次公示的结果证明函。
(二)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三份。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内容:一是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学位、所聘职称及聘任时间,工作简历等;二是本人学术研究情况,包括论文、论著,调研报告等,对近年来的专业研究成果要详细说明主要观点,并详细阐述(发表或未发表的均可);三是岗位业绩综述,主要对本人的所获的奖项、发明专利、制订的行业标准、完成的项目及取得的荣誉等工作业绩进行综述,特别要说明社会经济效益。
3、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要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2016年申报中、初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时间安排
2016年我厅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9月下旬进行,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10日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评审材料,过期不再接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报送材料地址:厅人事劳资处(西办公楼)232室
联系电话:8235036 8235032
山西省农业厅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