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27号),现将我厅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厅属各事业单位中,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对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除外),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经审核批复后按核准的申报名额申报推荐。未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单位,不予核准,不准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学历、任现职年限要求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农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4年以上者(2011年底前聘任助理者)。任现职期间取得农业大专以上学历至今不满4年者,任现职须满6年(2009年底前聘任助理者)。
2、外语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规定,须具有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统考C级合格证书,或2014年以来省补充考试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以免试。
①在任现职期间参加WSK、WHO、托福考试达到出国分数线;
②出国留学、出国进修一年以上或高级访问学者出国进修半年以上者(出国前参加1条所属考试合格);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④参加BFT(A)级考试或国家六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者;
⑤50周岁以上者。
均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文件的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
4、考核要求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公示要求
根据省农业厅晋农人发[2011]62号《关于严格职称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单位对人员岗位、申报人员、拟推荐人员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单位出具公示证明。未进行三次公示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
6、学术水平与能力要求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学术水平条件之一:
①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在省级农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②能对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编写专业教材资料和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资料3万字及以上,并至少有1篇在省级农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还应具备下列能力业绩条件之一:
①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主持开展科学实践和群众性科学活动,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获一定层次的科技奖励。
②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7、其它说明
①不具备规定学历者,除要求符合以上学术水平与业绩能力外,还须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项目的前5名完成人,同时在任现职期间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②根据现岗位履职需要,具有相应工种高级工资格,并符合相应专业申报评价条件者,可申报评价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即:要求任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工满4年,且学历为本专业本科以上者并符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条件者,可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
(二)申报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学历要求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专毕业,任技术员职务须满4年,即2011年底前聘任;
②大专毕业,任技术员职务须满2年,即2013年底前聘任;
③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大学专科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
3、考核要求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公示要求
根据省农业厅晋农人发[2011]62号《关于严格职称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单位对人员岗位、申报人员、拟推荐人员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单位出具公示证明。未进行三次公示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
5、学术水平与能力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在省级农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
②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参与开展科学实践和群众性科学活动,参与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获一定层次的科技奖励。
③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④能对农艺(畜牧、兽医)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技术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自主编写专业教材资料2万字以上。
三、申报程序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27号)、《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报送的材料要求
规范、清晰、齐全,手续要完备。凡申报者均须提供单位的推荐函及进行三次公示的公示函。
(二)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业务工作总结》一份(打印件);
3、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和代表作品等复印件,要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属集体奖,要由发证部门出具证明,说明本人在其中承担的任务,所起的作用及排序)。
4、2015年中、初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时间安排
2015年我厅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9月中旬进行,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31日,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评审材料,过期不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报送材料地址:厅人事劳资处(西办公楼)232室
联 系 人:刘喜科 刘联鱼 白富丽
联系电话:8235036 8235032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