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农经局: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农办人〔2015〕18号)要求,我省5至9月将组织300名学员,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名额分配

  (一)培训时间

  2015年5月至9月,共四期,每期培训时间7天。

  (二)培训地点

  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及各市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各基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培训对象

  主要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经营者及管理服务人员。

  1、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主题培训班:种植大户、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及管理服务人员。具体人员由各市农经部门(不单列的由各市农委的农经部门)选调。

  2、美丽乡村主题培训班: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的村“两委”委员。31个创建试点乡村见附件4,具体人员由各市农委选调。

  参训学员年龄须在60岁以下,已参加过往期示范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以提升理念、开阔思路和增强能力为重点,结合培训基地特点和培训主题,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现场观摩4个板块。

  (一)经验传授。请培训基地所在村级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结合本村发展历程,面对面传授实际工作经验。

  (二)专题讲座。请有关专家讲授农业农村政策、农村热点重点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精神养成、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内容,根据不同培训主题有所侧重。

  (三)研讨交流。组织学员在培训基地和考察实地分组研讨,交流学习心得。

  (四)现场观摩。组织学员实地参观考察,帮助学员开阔眼界、启发思路。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农委、农经局根据分配的名额遴选学员,于每期培训班开班两周之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送山西省农业厅人事劳资处,每一期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加强沟通和管理。

  (二)参训人员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培训期间组织出早操,参训学员需带运动鞋和运动服。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承担。请参训人员保存好所有交通费凭证,严格按照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来程费用凭票据核销;返程费用先由学员垫付,学员需在培训结束后15日内(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邮寄到相应培训基地,由培训基地根据原始票据报销,并将相关费用汇给学员。

  报名、报到、接站及其他事宜请咨询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山西省农业厅人事劳资处联系人:刘联鱼

  电 话:0351-8235032 13633454198

  传 真:0351-8235027

  电子邮箱:nytrsc185@163.com

  附件:1.各市学员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

  3.联系电话

  4.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