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文件精神,我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下发了《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发[2010]7号),并于2010年底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截至目前,有三分之一的单位行动较快,已完成了单位岗位的初步设置方案,但大多数单位仍处于停滞状态,影响了我厅此项工作的总体进度。 为加快我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兴措,是实现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的前提,是一项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厅2011年向省政府承诺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各单位要切实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放在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去认识,要把此项工作当作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放在重要位置。各单位一把手要真正负起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落实。 二、加快推进速度。要吃透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要求,本着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原则,切实从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出发,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做到设置岗位科学合理。 三、采取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建立工作量化制,增加完成工作任务的紧迫感,厅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未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单位和负责人,年终不予评先;对单位专技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予评审,取得资格未聘的不办理聘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厅还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完成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8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厅人事劳资处232室初审。 联系人:白富丽 联系电话:8235032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