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吕梁、长治市农经局:

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根据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工作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2019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条件和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择优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重要依据。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从市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也应优先给予推荐。各市创建任务见附件1。鼓励县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原则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从县级示范农场中产生。

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标准

1.申报主体: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符合《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晋农经发〔20138号)对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并在“山西省家庭农场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以从事粮食种植为主,兼顾粮经结合型或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一定的生产技能与管理技能,生产经营场所有家庭农场标识牌。

2.基础设施:土地相对集中,生产布局合理,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必要的农业机械。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3.经营规模: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

粮食生产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小麦在100亩以上或其他粮食作物在200亩以上;

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粮食作物种植规模小麦在50亩以上或其他粮食作物在100亩以上,同时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

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小麦在50亩以上或其他粮食作物在100亩以上或经济作物在50亩以上或饲草(含青贮玉米)100亩以上,同时养殖规模达到以下条件: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2万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羽以上。

贫困县从事露地蔬菜、瓜果、棉花、油料、甜菜、烟叶、药材等生产的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从事设施农业的建筑面积达到10亩以上、从事水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20亩以上、从事干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可以申报。

4.标准生产: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量控制技术。

5.财务管理:家庭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有较详细的生产和销售记录,记载详实,资料齐全,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农场生产状况;有家庭农场记账台账,财务收支记录完整,能真实地反映农场经营状况。

6.示范效果: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土地亩产出高于当地平均亩产出。在科技运用、生产技能、经营模式、产品营销、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并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程序

(一)县级筛选。县级农业农村(农经)主管部门选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经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级农业农村(农经)主管部门推荐。

(二)市级审核。市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根据各县(区、市)推荐情况,组织人员实地考评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以市农业农村(农经)部门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三)省级命名。省农业农村厅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文命名并颁发牌匾。有融资贷款意愿的请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的贷款意愿和年度需贷款额度,省厅将积极向金融机构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推荐。

四、申报要求

各市请于2019831日前将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文件及相关印证材料(纸质版)报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文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见附件2)、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介绍、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由市级统一汇总发至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邮箱。印证资料如下:

1.2019年度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介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品种、农场规模、生产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品牌建设、加工销售情况、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等,字数1500字左右);

3.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4.《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5.1年的家庭农场台账复印件;

6.家庭农场经营者取得的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7.家庭农场证书复印件(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8.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或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 系 人:邢星

联系电话:0351-8235159

    箱:sxsnynctzcyggc@163.com

 

附件:1.2019年度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数量分配表

2.2019年度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3.2019年度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审查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