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中心)、果业中心,农机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932号)要求,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实际,我厅决定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农业生产环节“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业生产环节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巩固发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在我省召开的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农业生产环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开展,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安排,活动分为“四个活动主题”。

1.主题宣讲。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组织开展“送教入企”行动,相关负责同志、农技人员等,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农机、农药、沼气燃气、涉氨制冷、饲料兽药等重点行业,面向相关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要强化问题导向,邀请专家学者组建“安全生产服务队”,深入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和安全诊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志愿宣讲团”开展安全生产“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宣讲活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2.现场活动。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1家企业(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职工家属、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工业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

3.应急演练。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组织相关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和农机作业单位,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厅属各单位可适当组织开展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演练等。

4.警示教育。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开展安全生产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科普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集中推送农机作业、危险化学品辨识处置等安全生产常识,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主题活动,开展好“进机关”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培训,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鼓励动员相关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月”作为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要做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农业农村领域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聚焦农机作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影音、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62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附件1),6月份每周四18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73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2)。

联 系 人:王建花

    话:0351-8235043  13453428099

电子邮箱:nyt212@163.com

 

附件:1.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1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