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电(晋安办发电〔2018〕45号)要求,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全省农业领域及我厅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国庆长假期间,正值农业生产经营旺季,抓好这一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大政治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实施细则及我厅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节日特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按照全省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持续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督查检查工作落实,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抓好整治措施落实。要强化问题导向,组织监管人员深入畜禽屠宰企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大中型沼气生产使用单位、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果蔬贮藏涉氨制冷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应急预案响应准备情况,认真查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列出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逐项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针对近期天气特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草原防火等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认真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单位国庆节前要对办公室、宿舍区、化验室、仓库等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国庆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物资。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决不能出现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的现象,确保有效应对,及时处置。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