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已经省农业厅2018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
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为促进全省农业农村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确保2018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农业厅决定对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
二、考核内容
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包括:现代特色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收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绿色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农村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政风行风建设9项一级考核指标28项二级考核指标及特色考核指标。
三、考核办法
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有机结合,在日常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年终集中考核。
1.单位自查。12月上旬,由各市农业部门对一年来本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定,并写出专题报告。
2.省厅考核。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厅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集中听取工作汇报。同时,由厅相关业务单位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市各项工作进行专业考核。考核组和业务单位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各项工作分别打分排队。
四、考核评定与表彰
(一)考核评定
1.单项工作考评。每一项工作由责任处站依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专业考核并评分排队。
2.综合工作考评。由专业考核和考核组考核两项加权计算得出。各市综合工作考核总分=该市全部单项工作考核加权得分×30%+特色指标得分×10%+考核组考核评分×60%。
(二)考核表彰
1.根据各市单项和综合工作考评得分依序评出先进单位。
2.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较大以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市,综合工作考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