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信访工作调研的通知》(农办办〔20187)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业农村信访工作,近期省农业厅将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农业农村信访督导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目的

督促各地强化农业信访工作落实,掌握了解全省农业系统信访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难题,梳理、总结地方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农业系统信访工作体系。

二、督导调研内容

(一)结合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掌握了解各市及重点县农业信访工作落实情况,农业信访案件(包括省农业厅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随机抽查重点信访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农业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计分依据。 

(二)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重点摸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信访问题,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督导调研安排

8月底至9月上旬,各市农业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并形成督导调研报告。9月中旬,拟由省农业厅办公室会同经管局、财务处、经管站、土流站等处站和有关专家组成2个调研组,赴大同、朔州、吕梁、忻州4个市开展督导调研。

四、督导调研方法

  ()案头分析。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及典型案例处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深层次原因和问题症结。

  ()现场交流。进村入户,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生产经营人员及信访相对人等了解情况。

()座谈研讨。通过与相关业务单位交流座谈、共同研讨等,分析研判本地农业农村信访工作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和重点信访案件解决的特点规律,学习了解信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了解重点信访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实地查看工作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各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督导调研工作。认真撰写督导调研报告,于915日前将督导调研报告纸质版报送省农业厅,电子版发送nyt212@163.com.

()调研工作要务实,多掌握第一资料,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形势分析,力争调研成果准确客观,分析深刻,提出的措施建议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联 系 人:李秀兰

联系电话:0351-8235018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