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做好“两会”“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把做好“两会”“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全系统正在开展的“农业冬季行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二、认真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厅机关和厅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同时广泛开展干部职工节日安全教育,确保人员安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各自管理或出租的化验室、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厅后勤中心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值班制度,配强保卫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春节前,厅后勤中心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厅机关和负责管理的办公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用电、安全防盗等措施落实情况;厅畜牧局要牵头组织对北中环畜牧局办公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承担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业务处站,要切实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抓好“两会”“两节”期间草原防火、农村沼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三、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两会”“两节”期间,省政府将成立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的督查组对各市“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按照省政府“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安排,全省农业系统从2018年1月21日至3月31日,分别由厅畜牧局屠宰办、省牧草工作站、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省果业站、省蔬菜站、省农药检定所牵头负责,组织对全省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晋政发〔2018〕1号文件,对本地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对国务院安委会目标责任考核反馈问题自查自改和整改落实情况;“两会”“两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情况和带班值班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和建立“四个清单”(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情况。专项督查期间,省农业厅各牵头单位督查次数不少于4次,其中牵头处站主要负责人带队督查不少于2次,市县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高度重视“两会”“两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厅机关和承担草原防火、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任务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紧要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的厅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畅通。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