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农业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全省农业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农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农业领域继续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反“三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为依据,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强化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三违”问题,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行动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行动范围
全省农业系统反“三违”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农药经营使用、农村可再生能源、畜禽屠宰、饲料加工、兽药生产、水果蔬菜涉氨制冷贮藏、农业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农垦企业等领域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三违”方面存在的问题。厅相关责任处站要针对行业领域特点,分别制定监管领域反“三违”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责任分工
省农药检定所牵头负责农药经营使用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牵头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厅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畜禽屠宰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厅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饲料生产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省饲料兽药监察所牵头负责兽药生产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省果业工作总站和省蔬菜产业管理站分别牵头负责水果、蔬菜涉氨制冷贮藏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省蔬菜产业管理站和厅畜牧兽医局分别牵头负责设施农业、牧业生产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审批处(室、站、所)牵头负责农业建设工程反“三违”专项行动;厅农垦局牵头负责农垦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
(一)“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检维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操作程序;
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10、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二)“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7、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密切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四、时间安排
此次反“三违”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从5月初开始,7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督促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教育培训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级农业部门及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行为,力争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依法生产、依规指挥、依规操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要紧密结合重大风险排查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细致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并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汇总,列出“三违”清单。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企业要对照本单位列出的“三违”清单,从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分析深层次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集中整治处理。
第五阶段:督查检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省农业厅将结合项目检查、工作督查等,对农业部门及企业反“三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因严重“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要及时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从严处罚。要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厅畜牧兽医局、农垦局、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及省蔬菜产业管理站、省农药检定所、省果业工作总站、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处站及各市相关农业部门于7月31日前向省农业厅报送“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高跃龙
联系电话:0351-8235520
电子邮箱:nyt2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