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做好2018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农业安全生产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坚持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具体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制定农业领域事故隐患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农业领域分级属地监管办法,明确各级农业部门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单位安委会会议、考核、督(检)查、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省厅今年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列入对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压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要积极主动对接编办,科学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抓紧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农业领域分级属地监管办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和责任处站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明确挂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检查方法、内容、频次等要求。省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或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高危行业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跟班、安全检查等制度,推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收入挂钩、全员安全抵押等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二、推进依法治理,从严打非治违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按要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分析和及时解决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六)从严打非治违。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一律依法打击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构建风险隐患防控机制,有效遏制事故

(七)加快构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农业厅构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市级5个领域8家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试点,上半年省厅将组织专项督查,并计入年底考核成绩。市级农业部门也要按照方案内容,自行选择若干领域企业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八)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深化专项治理。草原防火方面,要针对春季、冬季草原防火期气象特点,加强预警、靠前指挥、统筹协调、落实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阶段万无一失。沼气安全方面,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项目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制度”落实。农药安全方面,要严格落实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市场监管及使用指导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和施药服务组织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畜禽屠宰安全方面,要完善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生产安全档案记录台账和应急预案。饲料生产方面,要严格开展证后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分级分类对所有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管,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高保障水平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和装备设施,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要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的监管执法体制。要强化信息报送,按照《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农机局民航山西监管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直报规定,做好生产事故统计工作。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