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精神,结合全省农业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时消除农业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农业生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
出位置,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防汛期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二、加强防范,狠抓措施落实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责任。各级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督查督导,针对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防汛薄弱环节,从责任、措施、监管、保障等各方面入手,认真开展汛期检查,传导安全生产压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汛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
认真分析排查今年汛期农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突出设施农业、大中型沼气、农业工程等重点,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安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或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蔬菜大棚、畜牧圈舍排险加固,防止因设施、圈舍倒塌造成人员和畜禽伤亡。彻底清理疏浚设施园区、畜禽养殖场排水系统,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加强灾区动物疫病监测防治,做好灾后消毒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重大疫病暴发流行。
四、及早安排,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涝、救大灾要求,提前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针对强降雨可能引起的各类灾害,结合当地在田农作物苗情长势、生产特点,制定科学防汛抗洪及汛期安全生产预案,做到技术方案早出台、救灾物资早落实、防御措施早到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组建防汛抗洪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帮助指导农民做好防汛保安全工作。
五、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要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及早发布预警信息,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遇有情况,迅速上报。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等制度,及时上报处理相关信息。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