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3.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池潭水电站“5?8”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省农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安委会总体安排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立即开展为期5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   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农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5月10日至9月30日。   检查范围:全省农业行业领域,重点突出汛期安全、草原防火、沼气安全、饲料加工等涉爆粉尘、畜禽屠宰等农业安全生产各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的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晋政发〔2016〕1号文件情况。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对2015年底前未整改的存量隐患整治情况,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和职工,并严格考核奖惩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查处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针对本地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种植业系统(含果业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安全工作指导,有效防范强降雨、冰雹、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做好粮食、园艺作物以及设施蔬菜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加固大棚、日光温室,加强涉氨制冷水果、蔬菜储藏冷库隐患   排查和安全监管,强化农药安全管理,落实高剧毒农药经营管理   制度。    畜牧系统要加强草原火灾监测预警,深入排查涉爆粉尘的饲料企业、畜禽屠宰企业以及畜牧养殖小区(场)设施和兽药安全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    农业环保系统要突出抓好大中型沼气、户用沼气建设、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和生产指导。    农垦系统要着重督查所属农场(企业)、森林的安全防范情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所属企业、工地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厅属各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对本单位实验室、出租厂房(仓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全面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办公场所和宿舍区防火防盗、煤气、水、电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办公室、实验室、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深入一线进行抽查,分管负责人要全程具体组织并带队对所分管领域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及“反三违”专项行动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要坚持上下同步,省市县检查和企业自查要同步展开,各相关部门全面抓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责任,消除隐患。   (三)明确责任,全面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农业生产各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按比例对企业进行抽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岗位全面细致进行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治理各类“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领域监管单位要把存在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问题的重点企业、要害场所、关键环节作为大检查的重点,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和问题都要登记建档,建立台帐,确定具体监管人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五)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市农业部门和各单位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10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高跃龙   联系电话:0351-8235520   电子邮箱:nyt212@163.com     
山西省农业厅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