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做好2017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坚持落实安委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省厅农业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处站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安全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本区域农业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业生产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对农业领导干部、安监执法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全面轮训,并进行考试考核,强化培训效果和质量。

营造社会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单位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推送安全知识和安全动态,潜移默化提升农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要进一步抓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三晋安全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通过声势浩大的考核竞赛,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新修订实施的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具体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农业领域事故隐患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农业领域分级属地监管办法,明确各级农业部门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单位安委会会议、考核、督(检)查、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农业领域分级属地监管办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主动对接工商部门,对进入工商企业名录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部摸底,做到监管全覆盖,逐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等,并制成安全生产责任牌,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做到日常照牌监管、失职照牌追责。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要继续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列出“三违”行为清单,查处曝光“三违”人员,建立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追溯制度。广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省级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部署,组织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采取检查、考核、评优和问责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落实机制。

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今年,省农业厅要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惩挂钩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构建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安全准入,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要组织农业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和评估,20177月底前完成风险等级确定工作;10月底前在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出台管控措施,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告知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抓紧建立完善农业系统各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体系。要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部门执法监督”的方式,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要指导农业企业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指导企业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各级农业部门要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要依法查处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分析和及时解决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汲取经验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调查报告公示和整改落实评估等制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四、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草原防火。各级草原主管部门要扎实部署草原防火工作,组织开展防火督查,确保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与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强化草原灾害预警监测,同步开展森林草原火险宣传预警。增强全社会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防火意识、扑火救灾和紧急避险知识,营造草原火灾群防群控的社会环境。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火源管理,坚决规范各类生产性和生活性用火,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和管制期,禁止野外用火,“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严格管控火源,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防火期值班,确保值班人员全时在岗,严格执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农药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生产、使用监管及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单位、承办机构及人员,建立农药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公布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时报送信息,保证工作连续性。严把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复审、日常监督检查三道关口。继续加强高毒农药管理,建立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帐记载、溯源管理;蔬菜、水果主产区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要对购买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用药意识;通过发放技术资料、举办培训班、深入田间地头示范指导等多种形式,引导使用者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沼气生产。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完善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项目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制度”等四个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沼气行业监督管理。要采取领导包片负责制,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2-3次安全隐患排查,坚决不留死角盲区;对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全覆盖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对户用沼气池做好维护管理,报废沼气池要坚决填埋,并按程序上报。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工程安全知识和技术标准宣贯培训班。组织开展大型沼气应急事故演练,进一步提高农业环能系统的安全生产意识。积极争取设立市级沼气安全专项资金,加快沼气工程升级改造,消除潜在隐患。

畜禽屠宰。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屠宰企业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重点对防火、用电,特别涉氨制冷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要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指导屠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鼓励升级改造企业厂房、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和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健全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日常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确保上下信息畅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安全生产。

饲料生产。各级农业部门要在摸清辖区饲料企业底数的基础上,找准安全隐患点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和检查方案。要组织辖区内饲料行业及安监部门专家,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粉尘防爆、高温高压设备、消防器材、筒仓设备、危险化学品以及员工人身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进行全覆盖检查。饲料企业相对集中的运城、临汾、长治、晋城、太原、晋中等市,要分级分类对所有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确保无漏洞、无死角。要严格痕迹化管理要求,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企业及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五、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

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要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的监管执法体制。要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等诚信制度,高危行业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整合重组现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指挥、监测监控、视频会议等各类业务系统和平台,建成农业部门与行业重点企业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智慧”监管。

加大普法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要通过“以案说法”“以身说法”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化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农业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夯实安全生产的社会基础。

抓好统计直报。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农机局民航山西监管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县级或相当于同级有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要求通报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规定。

 

 

 

                     山西省农业厅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