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精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引深全省农业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稳定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高度警醒、高度务实的态度,进一步行动起来,狠抓工作落实,守牢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信访维稳、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总体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农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在全省农业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持续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持不懈抓好整治措施落实。排查整治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不留死角盲区,真正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一是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决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畜禽屠宰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大中型沼气使用单位、农药经营点等重点领域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应急预案响应准备情况,认真查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漏洞,列出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逐项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抓好农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直报和信息补报工作。二是开展农业信访问题大排查。对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确权等引发的农村领域矛盾纠纷等社会治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对受理的全部农业信访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分类解决,特别是对于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等农民上访问题,市县农业部门要深入实地,认真排查,引导农民通过法定分类途径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切实妥善处置,化解矛盾;对基层兽医人员反映的待遇问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协调推动解决;对农业企业改制等其他的上访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引导职工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切实抓好农业防灾减灾。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积极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发布暴雨、干旱等农业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灾害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受灾一线,核实评估灾情,协助做好农业保险理赔,指导抓好生产恢复,及时供应种子、农药等应急物资,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确保全年农业丰收。四是抓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要进一步加大病虫监测力度,及时下拨药剂和药械,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减轻病虫危害,确保秋作物生产安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高温季节查源灭源,指导养殖场户落实消毒灭源措施;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时做好补免,确保应免尽免;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做好因灾死亡牲畜的无害化处理,确保灾后无大疫。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继续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异地交叉督查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势头。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排查整治责任。要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化解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深入、全面、动态排查整治化解与抓重点抓难点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消除农业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一是建立厅级领导包领域、责任处站包案制度。针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风险领域或者发生的重大农业安全稳定事件,按照责任分工,研究确定厅级领导包领域、责任处站包案的的具体方案,有关厅领导和处站要专题研究,制定预案,抓好问题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排查整治职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问责,对于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措施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信息旬报制度。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单、工作台账和经常性工作旬报制度,对账销号,重大情况信息要一事一报、及时直报,省厅将在汇总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或重点企业,列出任务清单(旬报要求每月1日、11日、21日报厅安委办,无事零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遇有险情,各级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处置,力争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做实应急工作,立即开展应急预案大检查,必要时开展重点预案演练或桌面推演。  

  各市农业部门要确定一个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科室,安排一名科级干部负责对口联系和信息上报,相关信息于8月8日前报省农业厅办公室(联系人:高跃龙,联系电话:0351-8235520,电子邮箱:nyt212@163.com)。排查整治旬报相关报表随后下发各市。       

                           

     山西省农业厅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