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稳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全省饲料生鲜乳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市农牧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饲料和生鲜乳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一是要继续加大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农业部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交叉检查不合格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二是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查扣销毁“三无”产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添加违禁物质行为;三是要继续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完善台账记录,严格不合格奶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违法添加行为,并对农业部例行监测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要实施跟踪督查。四是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饲料产品和生鲜乳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和监督执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做好非法添加案件查处和案件移交工作。
二、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各市要切实按照省厅印发的《山西省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晋农办饲奶发[2015]194号)的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培训、示范带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实施重点和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要求在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各市要及早谋划、精心准备,分片分区开展培训和指导,要重点对上报的省级示范企业负责人和企业骨干先期开展培训。生产企业要主动配合,尽快制定出实施规范的工作规划,并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各市要在示范带动的基础上,以示范企业为切入点,开展各类形式的参观学习和培训,引导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制定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管理制度、规范记录、实施计划,确保2016年全省饲料生产企业通过规范验收。
三、认真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下半年我省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进一步安全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但在检查也发现,整个行业的责任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影响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的日常监管仍有漏洞和盲区。为此,请各市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即将在全省开展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重点对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抽查,从源头上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要对经营环节和养殖环节自配饲料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不出现检查盲区。要对专项整治交叉检查中查出的不合格企业和不合格产品进行重点跟踪,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顿和吊销生产许可证。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各市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未雨绸缪,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在认真开展饲料和生鲜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要突出重点,对饲料生产企业的除尘设备、消防设施、高温高压设备、化验室危化品开展隐患排查,保证节日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各市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级饲料生鲜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同食药、安监、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和联合检查,确保安全稳定。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