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处站要把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风险排查,突出重点治理,加大对高风险农产品的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认真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厅机关和厅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保管等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同时广泛开展干部职工节日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人员安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各自管理或出租的化验室、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厅后勤中心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值班制度,配强保卫人员,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处站,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抓好节日期间草原防火、农村沼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农药经营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三、坚持节俭文明过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按照太原市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在并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一律禁放烟花爆竹。
四、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厅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驻厅纪检监察室和厅机关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五、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厅机关和承担草原防火、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任务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紧要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的厅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节日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畅通。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要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处站要把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与全省正在开展的“冬季行动”结合起来,以严和实的标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