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
现将《2014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
2014年6月18日
2014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为促进全省农业农村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确保201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厅决定对2014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
二、考核内容
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包括:粮食总产、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村一品、一县一业” 推进工程、农产品加工“513”工程、七大产业振兴和翻番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和农民培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经工作和体系建设、依法行政、项目建设与监管、农村能源建设、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信息和宣传工作、农业信息服务等18项考核内容。
三、考核办法
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有机结合,在日常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年终集中考核。
1.单位自查。12月上旬,由各市农业部门对一年来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定,并写出专题报告。
2.省厅考核。在各市农业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厅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考核,进行实地核查,集中听取工作汇报。同时,由厅相关业务单位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市各项工作进行专业考核。考核组和业务单位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分别打分。
四、考核评定与表彰
(一)考核评定
1.单项工作考评。每一项工作由责任处站依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专业考核并评分排队,报分管厅领导审核。
2.综合工作考评。由专业考核和考核组考核两项加权计算得出。各市综合工作考核总分=该市全部单项工作考核加权得分×40%+考核组考核评分×60%。
3.考核结束后,以市为单位排定单项工作和综合工作考核名次。
(二)考核表彰
1.根据各市单项和综合工作考评得分依序评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2.市级单项和综合工作考评结果及表彰情况全省通报,同时向各市市委、政府进行反馈。
3.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或较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市,综合工作考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