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2014〕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和整治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从7月7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农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全省农业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农业厅

                                            2014年7月7日


全省农业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防堵漏洞,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为农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实施

省农业厅成立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机构组成同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分工

    全省各地区、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重点是农药、草原森林防火、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等农业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所属建筑工地、危化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

    农药监管方面,由省农药检定所具体负责;草原和森林防火方面,草原防火工作由省牧草站负责,农垦企业森林防火、建筑工地以及生产安全方面由农垦局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安全监管方面,由省农业环境建设总站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由畜牧局负责。

    厅各类办公场所、建筑工地、食堂及所属门面水、电、油、气、暖等设施以及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由厅后勤中心负责;牧校由畜牧局负责;农垦企业由农垦局负责;农业大厦餐饮、住宿安全由培训中心负责;各单位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检查由所属单位负责;其他单位自身安全由各单位负责,各农业项目安全检查由验收单位负责。

    四、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深刻汲取“3.1”事故教训,汲取近期国内外和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突出检查以下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情况;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

    2.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落实情况;落实综合监管、直接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情况。

  (二)“知责、履责”活动开展情况

各级农业部门“知责、履责”活动开展情况。明确相关领导和干部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各领域具体检查内容:

   1.农药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农药经营管理、审批许可、农药市场整治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和高剧毒农药管理情况。

   2.草原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各级草原防火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农垦企业所属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饲料生产企业和生鲜收购站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4.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重点检查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及动物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准备、演练及处置情况,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5.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方面。重点检查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工程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6.农业项目安全方面。重点检查负责监管的农业在建项目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设施建设达标情况。

   7.厅属单位自身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厅属各类办公场所、牧校、建筑工地、交通安全、食堂及所属门面,农业大厦餐饮、住宿以及各单位所属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负责单位自身安全由,

   五、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各市和各单位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按工作组成六个检查组,分别由厅种植业处、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局、农垦局、环保站、后勤中心牵头,对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农业在建项目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单位随时组织检查。厅安委办组织对各组及厅属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大检查要做到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农业部门、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班子成员要具体组织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零容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同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各组牵头单位于10月1日前将本组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高跃龙

   电 话:0351-8235520      邮 箱:nyt2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