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抓好2014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安全是最基础的民生理念,按照“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绝不能过高估计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和“三个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要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时落实。
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安全。要按照“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总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细化分解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农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三、全面推行“知责、履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将“知责、履责”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每个单位、每个领导、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为具体条款,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使每个干部职工都知道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应当履职的标准,做到人人有责、个个知责、时时负责、事事尽责、失职问责,形成人人有责任心、事事都有责任制、处处都把责任落实到实处的工作氛围和机制。
四、突出抓好农业生产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等各项制度,确保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的单位要追究责任。
农垦系统及山西农业集团要着重督查所属企业、森林的安全防范情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部门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种植业要抓好农药使用环节的安全指导工作;抓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控管理。畜牧系统要加强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消除草原火灾隐患;抓好兽药使用环节的安全指导工作;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管理,确保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对省畜牧兽医学校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要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要抓好大中型沼气和户用沼气建设和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和生产指导。同时各单位都要抓好本单位车辆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杜绝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厅后勤中心要抓好厅各办公场所和宿舍区防火防盗、煤气、水、电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强化对出租房屋、厂房、营业门面、仓库、财会及档案室、用电线路、用气管道等的重点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把隐患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在普查的基础上排出重点,列出计划,逐步加强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五、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坚持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事故报告管理,事故发生单位应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瞒报、迟报现象零容忍,发现有迟报、瞒报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厅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山西省农业厅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