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3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推动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由省农业厅牵头落实的5项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农民增收情况。重点督查各市上半年农民增收及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督查2013年新出台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国家和我省已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3.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情况。重点督查今年以来各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市、县两级对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全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的贷款贴息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省、市、县三级按照1:1:1配套),以及招商引资情况。

  

  4.新农村集中连片示范区和重点村建设情况。重点督查新农村集中连片示范区规划及市县两级政府政策扶持情况,督查前两轮“五个全覆盖”落实情况。

  

  5.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进展情况。重点督查市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13年6月20日-6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与相关市联系确定。

  

  三、督查方式

  

  由厅领导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对11个市的5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组要认真听取市、县(区)农业部门的汇报,具体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深入到乡、村、农户和龙头企业、示范园区,实地考察走访和监督指导,充分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

  

  四、督查分组

  

  各督查组由带队厅领导任组长,牵头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分别从有关处站抽调人员组成,抽调人员为具有高级职称或科级职务以上干部。

  

  第一组:大同市、朔州市

  

  组 长:雷郭堂

  

  牵头处室:畜牧局

  

  组成人员:饲料奶站办公室1人,新农村处1人,土肥站1人,农调室1人。

  

  第二组:长治市、晋城市

  

  组 长:贾明进

  

  牵头处室:农产品加工局

  

  组成人员:种植业处1人,农村处1人,经管站1人,环保站1人。

  

  第三组:太原市、晋中市、阳泉市

  

  组 长:穆锦清

  

  牵头处室:农产品质量安全局

  

  组成人员:人事处1人,外经处1人,牧草站1人,果业站1人。

  

  第四组:运城市、临汾市

  

  组 长:赵安泽

  

  牵头处室:科教处

  

  组成人员:计划处1人,法规处1人,蔬菜站1人,农广校1人。

  

  第五组:忻州市、吕梁市

  

  组 长:吴志宏

  

  牵头处室:经管局

  

  组成人员:财务处1人,综合开发处1人,技术站1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1人。

  

  五、督查要求

  

  1.各市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配合省厅搞好专项督查。

  

  2.各市要根据督查内容,由农委牵头作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客观反映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推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3.下乡督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厅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树立农业干部良好形象。

  

  4.6月27日前,各督查组提交督查报告,新农村处根据督查情况汇总形成全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进展情况专题督查报告。

  

  

  

                                                                   山西省农业厅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