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办﹝2012﹞57号)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节日多、事务多,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同时,又逢全国、全省“两会”,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形势面临更严峻挑战。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切实转变作风,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牵头制定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在各自负责的监管范围和领域内深入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真正把问题考虑翔实、措施安排周密、隐患排查细致、问题整改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安排部署,2013年3月15日前全省农业系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季节特点,以农药、草原森林防火、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等农业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所属建筑工地、危化品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扎实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农药监管方面,由省农药检定所具体负责,重点检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审批许可、农药市场整治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和高剧毒农药管理情况。草原和森林防火方面,草原防火工作由省牧草站具体负责,农垦企业森林防火工作由农垦局具体负责,重点检查进入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高危期后防火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安全监管方面,由省农业环境建设总站具体负责,重点检查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工程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重点检查五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饲料生产企业和生鲜收购站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加强节日期间蔬菜及肉、蛋、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更加严厉的监管检测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由省动物疫控中心具体负责,重点检查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及冬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准备、演练及处置情况,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厅后勤中心负责对办公场所、建筑工地、食堂及所属门面水、电、油、气、暖等设施以及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培训中心负责对农业大厦餐饮、住宿进行安全检查。其他各单位对所属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组织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安全死角。

  三、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强化应急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厅长办公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全厅各应急预案单位要从编制应急预案、修订应急预案、加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组织开展培训、实施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着手,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农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论证、培训和演练,全面增强防范和应对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全省农业工作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紧要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的厅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节日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随时能保持联系。

                                                          山西省农业厅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