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晋办发〔2012〕11号)精神,省委、省政府2012年继续对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我厅2012年度考核指标12项共计100分,其中业务工作指标10项80分,共性指标2项20分。为确保我厅承担的年度目标责任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现对12项业务工作指标和2项共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业务工作指标由办公室牵头,共性指标分别由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责任处站具体落实,有关单位配合。

  今年,我厅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将进一步优化考核组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制,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确保”。

  一是强化责任,确保领导到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为全厅十分重要的工作,由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总负责,各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承担的目标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具体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厅年度考核评优和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对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责任处站和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二是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到位。做到“四个必须有”:每一项任务必须有具体实施方案,将所承担的考核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有具体的工作举措并开展相应的活动来推进;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必须有工作亮点和创新性工作。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每一项责任目标,从年初目标确定、任务分解、工作部署,到年中工作推进、督促检查,再到年底考核验收、工作总结,都要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全过程管理,做好文件、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以精细的过程管理,确保每一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厅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度,对进度慢工作的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承担目标任务的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熟悉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日常联络、信息报送、材料归整和督查落实工作。各单位请于5月8日前将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和联络人员名单,报厅办公室综合组。

  联 系 人:高跃龙

  联系电话:0351-8235312

  邮 箱:nyt212@163.com

  

  附件:省农业厅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