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办、中心),厅有关局(处、站、中心):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年初省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晋农办发〔2011〕23号)要求,省农业厅决定近日派出考核督查组分赴各市对2011年各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一县一业”三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对各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对象为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办、中心)。由各市农委牵头,共同接受考核。县级农业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市级农业部门负责。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和指标依据《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晋农办发〔2011〕23号)确定。
具体考核内容为:粮食总产、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投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推进工程、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粮食高产创建工程、百万棚设施蔬菜建设工程、水果双增工程、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和农民培训、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与监管、宣传和信息工作等19项重点工作。
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与省委、省政府下达各市年度目标指标及评分办法不一致的以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为准。
(三)时间安排
1.12月中旬,厅各有关单位研究提出目标责任考核各项指标的细化考核办法、情况说明、背景资料,经考核领导组审定后发送各考核督查组。同时,各市根据考核内容,对一年来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我检查评定,写出专题报告。
2.12月下旬,考核督查组分赴各市进行考核督查。同时开展目标责任考核的专业考核工作。
(四)考核分组
由厅领导带队,分11个组分别到11个市进行考核。每组6人,由1名厅领导、5名处级干部或业务骨干组成。
(五)考核方式
1.考核组考核。根据考核内容,在各市农业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考核组到各市进行实地检查考核,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对省确定的重点项目要实地查验,同时每县至少随机抽查2个新农村重点推进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市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项全面考核评分。
2.专业考核。由厅相关单位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市专项工作进行专业考核评分。粮食总产、粮食高产创建工程考核由种植业处牵头;百万棚设施蔬菜建设工程由蔬菜站牵头;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考核由经管局牵头;农业投入考核由计划处、财务处牵头;“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推进工程由计划处牵头;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考核由畜牧局牵头;水果双增工程考核由果业站牵头;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由加工局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由安全局牵头;农业综合执法考核由法规处牵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和农民培训考核由科教处牵头;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考核由环保站牵头;新农村建设考核由新农村处牵头;项目建设与监管由项目监管处牵头;宣传和信息报送由厅办公室和宣传中心牵头。粮食总产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以统计数据为准。各牵头单位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12时前将专业考核结果、评分标准和依据等报厅办公室综合组(厅机关207房间)。
(六)考核评定和表彰
1.考核评定
全省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定标准根据年初下发考核方案和其他文件规定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单项考评,考核组考核和专业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考核组考核占40%,专业考核占60%。即:单项考核总分=考核组评分×40%+专业考核评分×60%(有法定统计数据和考核组无法考核的指标,全部由专业考核单位评分)。
(2)综合考评,总分为单项考核得分乘以权重后累计相加总值,按100分计算。
(3)排定名次。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和牵头单位汇报检查考核情况,排定单项和综合考核名次。
2.考核表彰
(1)单项和综合考核按得分情况依序评出优秀单位。优秀单位分别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2)对市级单项和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及表彰情况要在全省进行通报,同时向各市市委、政府进行反馈。
(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项目推进效果差、信息工作差的单位,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七)考核要求
1.各市接到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由市农委牵头统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配合搞好考核工作。
2.考核督查结束后,各考核督查组要认真撰写考核、督查报告,对各市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并将考核报告、考核表和各市汇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25日上午12时前交厅办公室综合组(厅机关207房间)。
联 系 人:高跃龙
联系电话:8235312
电子邮箱:nyt212@163.com
二、“一县一业”三项工作督查
(一)督查目的
通过与县政府负责人面对面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各县“一县一业”主导产业(1-2个)、支撑项目和支持政策,为下一步确定“一县一业”基地县,推动全省“一县一业”发展打好基础。
(二)督查范围
全省115个农业县。
(三)督查时间和分组
此次“一县一业”三项工作督查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合并组织,督查时间和督查分组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相同。
(四)督查方法
各县准备“一县一业”三项工作汇报材料,督查组与各县政府负责人面对面商讨了解各县“一县一业”三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附表(见附件)。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于12月25日前将督查报告交厅计划处。
联 系 人:王钦诚
联系电话:8235239
电子邮箱:nytjhc519@163.com
2.2011年度全省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考核组)
3.2011年度全省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分表(专业考核)
山西省农业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