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
根据省气象局有关气象信息,受较强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16-18日我省将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其中,北部过程降水量在0-20毫米之间,中南部过程降水量一般在20-90毫米,局部地区可达100毫米。强降水主要集中在16日夜间-17日夜间,吕梁、临汾、运城以及晋城的西部、晋中的西部等地的局部地区24小时降水量可达暴雨量级。
由于此次降水过程持续时间较长、降水量大,易于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路面塌陷、房屋倒塌等灾害,对农业生 产也有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防范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次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同是注意防止早霜,及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农民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信息发布预警工作,做到信息到户,技术指导到户,技术人员到户。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一)抓好大秋作物的秋收和管理工作。要组织群众对已成熟作物进行抢收,做到能收尽收,颗粒归仓。对不能收获的要及时排水,防止渍水和倒伏。对已收获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摊晾,防止霉变。要抓好棉田管理和采收工作,对于有条件采摘的棉花,要注意做好分摘、分晒、分存、分售,提高棉花品质和效益。
(二)做好日光温室的防雨工作。要积极组织菜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日光温室的防雨工作,防止墙体倒塌。对较旧的日光温室要采取后墙顶部覆盖棚膜,防止雨水渗入;对新建还没有扣棚的,要使用塑料膜进行覆盖;已扣棚的要在日光温室前沿修引水槽,将雨水排到棚外;对已经育苗的设施,要在做好防雨的同时,加强秧苗期病害防治,避免湿度过大造成病害。
(三)做好畜牧业生产的防范和管理。要广泛动员养殖户全面排查畜禽舍、供电线路、供水管道等养殖设施设备,要立即加强对畜禽圈舍的加固和遮蔽,特别要加强对母畜和仔畜的保护;疏通养殖场区的排水通道,妥善放置饲草、饲料和药品等畜牧业生产资料;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大型养殖场应当提前准备排水设施,山区和丘陵区养殖场要特别防范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必要时要转移人员和畜禽。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养殖场户指导防范工作,防止强降雨对畜牧业生产造成大的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得到处置。
(四)做好林区、牧区、农垦企业的灾害防范工作。立即组织群众进行隐患排查,谨防因强降雨灾害发生房屋倒塌、设施灾害等事故,要严防因强降雨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因强降雨灾害造成伤害。对可能引起次生灾害多发的地段,要严密监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因强降雨造成灾害的,要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要做好干鲜果采收工作,加强果园管理。适时组织群众采摘成熟水果,及早做好果园周围开沟排水工作,避免水渍,要及时松土、对歪斜树体要及时扶正,并密切关注病虫害的发生。已成熟的红枣,要抓紧采收,利用设备尽快烘干,进行深加工;未成熟的枣园要搭建防雨棚,避免雨水淋湿果面,有效防控裂果的发生,确保红枣增产增收。
三、做好灾情调度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做好灾情调度工作,及时监测灾害发生情况,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过程,及时上报灾情;要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做好抗灾救灾服务工作。各市要在9月16日下午6时前将有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及措施(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电话等详细情况)一并上报省厅。
联系人:张颖 李岩
电话及传真:0351-4124064
电子邮箱:sxnytzhangying@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